声 明
发布时间:2021/05/19     作者/来源: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为保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或“我司”)及消费者、各级经销商的合法权益,针对近日某些厂商背地在各类媒体上助推并广泛造谣我司产品被“禁售”的舆论和不实消息,我司特声明澄清如下:

      一、不实消息恶意歪曲法院裁定,诋毁我司产品声誉。北京朝阳区法院作出的行为保全民事裁定书((2021)京0105民初47483号)是依据泰国天丝的申请及1512万元责任保险担保前提下,在泰国天丝起诉某零售商案件中,对涉诉零售商在诉讼期间停止销售我司产品的裁定。该裁定并非针对我司及产品作出的“禁售”裁定;诉讼保全措施与案件最终结果没有必然联系,并非对我司及产品构成商标侵权认定;该保全行为也仅对所担保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不能肆意扩大和演绎。某些疑似被操纵和带节奏媒体混淆视听,冠以“突发”、“重磅”等字眼,将法院裁定恶意歪曲为中国红牛被禁售,是对行为保全裁定误导性解读,事实上已经在诋毁我司和产品的声誉。目前,我司已依法在协助涉案零售商对该裁定进行复议解除。

      二、红牛多起纠纷仍在审理,中国红牛生产销售合法。泰国天丝自2016年起,针对中国红牛及其关联工厂、销售商发起多起商标侵权诉讼,至今未取得任何法院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和裁决。涉及红牛商标的所有权权属之争议,华彬集团已经提起国际仲裁,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在此背景下,泰国天丝仍处心积虑发起针对中国红牛产品经销客户的诉讼,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营造舆论热点,制造市场不安,恫吓我司各级经销客户,以便自身违约生产销售的产品侵蚀和抢占中国红牛20余年培育和开拓的市场。

      三、泰国天丝三个产品与中国红牛混卖,欺骗消费者。“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是具有中国相关主管单位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我司是依据“50年协议”在中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的唯一主体。泰国天丝撕毁合约,企图阻止我司继续生产经营,推出自行或授权生产的所谓“红牛”饮料,包装和装潢与中国红牛近乎一样,其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给经销商和消费者造成困扰,给经销商造成极大的名誉损失,也干扰了正常经营活动的市场秩序。

      自2016年以来,泰国天丝或其授权代理商通过大量举报和滥用诉讼制造不实舆论热点,妄图威吓我司各级经销客户,以协助其产品推广拓展。我司认为,中国消费者购买的是自己熟悉20余年的红牛饮料产品,而不是商标!消费者和市场对中国红牛产品的选择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泰国天丝用尽不正当手段抢夺市场和品牌的行为终将不会得逞。

      感谢消费者和合作伙伴长期以来对中国红牛的信任和支持。我司承诺,因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被认定侵权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都由我司承担。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2021年 5 月 18 日